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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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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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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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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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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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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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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2017-05-19 14:17:51 | 当前办理环节 | 办结 |
办理结果 | 许可 |
序号 | 办理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间 | 意见/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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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梁瑜 | 2017-05-19 14:17:51 | 材料齐全,同意受理。 |
2 | 审查 | 唐云雯 | 2017-05-24 17:58:04 | 经审查,提交材料符合要求,建议批准。 |
3 | 决定 | 韩豫黔 | 2017-05-24 17:58:48 | 同意。核发批准文件。 |
4 | 办结 | 梁瑜 | 2017-05-24 17:59:31 | 发放批准文件。 |
环节 | 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与受理 | 收件 | 梁瑜 | 5个工作日 |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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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
受理 | 梁瑜 | 当场受理 |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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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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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与决定 | 审查 | 曾婷、唐云雯 | 12个工作日 | 审查申请单位是否符合举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许可举办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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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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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韩豫黔 | 3个工作日 |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初步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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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营业性演出符合国家审批的相关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营业性演出不符合国家审批的相关规定的,不予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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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 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限 | 送达方式 | 办理结果 |
颁证与送达 | 发证 | 梁瑜 | 1个工作日 |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 制作批准文件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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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 | 梁瑜 | 1个工作日 |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批准文件;
2、不予行政许可的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下载]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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