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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办理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间 | 意见/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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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接件 | 市公安局民警 | 2018-01-10 11:28:22 | 同意 |
该件已当场办结。 |
环节 | 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与受理 | 受理 | 李珊、胥贵川、王丽萍 | 1个工作日 | 核对: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是否符合已发需提交的全部材料;5、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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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
审查与决定 | 审查 | 牟兵、李珊、胥贵川 | 1个工作日 | 审查本次申请是否符合申请本事项要求,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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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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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周毓 | 1个工作日 | 复核审查环节提出的初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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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移交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且不属于本局登记权限范围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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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 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限 | 送达方式 | 办理结果 |
颁证与送达 | 发证 | 王丽萍 | 6个工作日 |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 准予许可发放《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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