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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办理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间 | 意见/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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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接件 | 龙杏碧 | 2018-01-08 15:43:51 | 同意 |
该件已当场办结。 |
环节 | 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与受理 | 受理 | 龙杏碧 | 1 | 阶梯电价政策“按年执行”,即居民用户仍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当累计电量达到年度阶梯电量分档基数后的用电量,开始实行阶梯加价。分档电量为:第一档电量为2200(含)千瓦时以内,第二档电量2200-4000(含)千瓦时以内,超过4000千瓦时以上的用电量为第三档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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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分档电量标准在本电费结算年内有效。在当年最末一期电费结算后重置,余额部分不结转至下一个电费结算年。 |